送交者: 老黑 于 March 13, 2008 20:08:14:
回答: “民智未开”可能不恰当 由 老椰子 于 March 11, 2008 23:34:28:
即使这些条件都改变、改善和具备了,也改不了。:)))
因为这涉及到修宪——附加新的宪法修正案。而当初确定间接选举的重要考虑之一,就是如老霍上面所说的保护小州的利益。而修宪至少需要3/4州认可通过,而没有这些小州的同意,改间接选举为直接选举,理论上讲是几乎不可能的。
周四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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