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戈壁 于 September 28, 2010 09:16:33:
回答: 一个故事! 由 老六 于 September 28, 2010 08:06:33:
几天前还有人还试图描绘这样一种案情:肖传国的亲戚在酒桌上听肖传国抱怨
方舟子欺负他、使他不得开心颜,就背着肖传国给他出气,而事后方舟子又勾
结警方栽赃陷害肖传国。此时此刻在肖传国已经认罪的事实面前,这些人不但
要目瞪口呆了,而且该无地自容了!因为这种栽赃显示的是道德的低下,这种
判断更表明了他们的智商最多不超过69:)))
“与戴建湘合谋实施殴打方舟子和方玄昌的计划,还将对方的地址和照片提供
给戴建湘,并交代戴在袭击对方时,可以打得鼻青脸肿,但是不能下手过重,
更不能将他们打残了。”就算不考虑那位姓方的记者几乎被打死,三个人拿铁
棍、锤子加辣椒水偷袭,仅仅是为了打个鼻青脸肿?智商有68的人都不会相信!
买凶伤人/杀人是威胁公民人身安全的恐怖行为,两次作案就几乎可以说是具有
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恐怖行为了。这种犯罪从达成买凶协议时就已经开始,
而交付了凶款之后,已经是实施犯罪了,被害人即使没有受伤也是严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