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Master 于 April 25, 2002 23:10:02:
回答: That's good. 由 lyz 于 April 25, 2002 21:32:30:
但这次我想人家主要是要帮你,看你太辛苦,你就领情吧!什么笔名不笔名的,谁愿意用什么是自己的事。你老仗义,总用一个名,别人换名未必就不仗义,眼前就是一个好例子。再比如我吧,就事不想盖了你的光焰 :),也不想被中文精选那玩意儿留太多的记忆。因为那里的烂文浓度比我们论坛还大。就凭长度取,也不通知一声,好象谁都喜欢被它相中似的。你的分段上文的建议很好,短了他们就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