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叫暗恋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叫暗恋


鸭子

     他是我哥哥的铁哥们。我哥哥比我大好几岁,他比我哥 哥又大好几岁。所以在那个时候,他是个小伙子,我还 只是个小丫头。

    父母都去干校劳动了,临走时关照哥哥,要带着我玩。 所以我就成了哥哥的小尾巴。那时候哥哥的学校已经不 用上课了。

    他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脸,很白。他的五官加上他的那 种白,使人不竟联想到他的祖上是否有外来血统混过的。

    他就读的是南洋模范中学,离家不远。他在家里是老大, 有一个弟弟。他的母亲是个戴着细细边眼镜的家庭妇女。 想来从前一定是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他的父亲是XXXX 银行的副行长,每天都会有辆小车来接去上班。他家里 有一个老保姆,据说是他出生时的奶妈。记得是从那一 天起,他从一个小爷,模范生变成了狗崽子。

    那是一个潮湿,闷热的夏日午后,知了叫得人心里很烦。 他们那个楼号前开来一辆五吨的卡车。从车上跳下来十 几个大汗。一阵杂乱,令人胆颤心惊的脚步声,很快的 从一楼延伸上了四楼。接着是乒呤乓啷的一阵响和着一 声声的斥骂。楼梯里再次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是由上至 下。那些从他家四楼搬下来,又装上卡车的,全是书。 搬的人很严肃,手臂上带着红袖章。他们将手上的东西 使劲地扔向车里,似乎要将这个世界埋葬。看的人也很 严肃,其中有几个,手臂上带着黑袖章,神情里透着怀 疑,惊恐和慌张。他的妈妈站在四楼的阳台上往下看, 满脸的凄惶。他的爸爸没有出来,听说已经被游斗过好 几次,腿瘸了。

    哥哥拉着我的手,挤在人群里。我依在哥哥身上,很害 怕。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他。他从那楼号里出来, 跟在红袖章的后面,嘴里不知在说啥。正当红袖章将那 些书扔向卡车的时候,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想要抢回他 的那些书。红袖章恼了,几个人围上来,将他推倒在地 上一阵踢打。他挣扎着站起来还要去争,只听得楼上, 他妈妈一声凄厉的喝止声。他即刻站在那里,不动,双 手攥着拳头,眼里噙着泪花。

    这时我哥哥挤过人群走上去,用手按着他的肩。他们互 相看着对方。并肩站在一起,面对着这残酷的景象。我 看见他浑身颤抖,嘴唇在牙齿的中间失去了颜色。眼睛 里满是愤怒和绝望。我看见他的喉结动了一下,那是 吞下了他的屈辱,他的悲哀。

    打那以后,他常来我家玩。和我哥哥聊天,打牌,装半 导体,刻图章。。。走时也会借去一两本书,那是我家 仅存的没有上缴的书。他不怎么理我,有时会摸摸我的 头,拉拉我的小辫子,叫一声:小丫。

    那时我的大伯在香港,有时回来看我们。经我爸妈的多 次关照,大伯总是一过罗湖就剪头发,换衣服。给我们 带的礼物,也是特意去国货公司买的。妈妈让我们把这 些衣服穿在里面,外面再套一件列宁装。

    每次我大伯来过之后,他就会特别兴奋,老往我家跑。 他最感兴趣的就是,大伯给我们的那些衣服领子上的商 标,奶粉听上的说明,饼干,糖罐子上的营养成分表。 因为他那时在学英文,特别想看到原版的英文字。

    有一次我哥不在家,他来借"牛津字典"。那是我第一 次单独和他说话。我曾经在心里练过很多次,也向他说 过许多话。可当他真的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竟慌乱得 不知该说啥。看着他笑着说了好几遍:就是那个牛津的, 字典,是英文的。。。我脑子里一片糊涂,脸红,心跳, 嘴里一个字也答不出,就那么呆站在那儿。最后他自己 笑着,走到书桌上,拿了那本字典。转身在我鼻子上刮 了一下说:我先拿去了,等你哥回来告诉他吧。

    不久,他去了黑龙江。是和他弟弟一起去的。他妈说这 样有个照应。过了几年,他回来了。在街道的生产加工 组里,和那些大婶,大妈一起扭钢笔芯。那时他妈病的 很厉害,他爸爸每天一瘸一拐的去买菜。后来他结婚了, 为了要娶个媳妇可以照顾家。没多久,他妈去世了。又 没多久,他离婚了。在那以后我哥哥就去了香港,所以 他也不再来我们家。

    那年,哥哥回来过年,想和老朋友聚聚,让我去叫他。 当我走近那幢楼,眼前似乎出现了那辆卡车,那些书, 那噙在他眼里的泪花。走向四楼的楼梯,每一级都象 是他的人生路,很累,很长。。。

    终于敲开门,见到了他,还穿着背心,裤衩。看到是 我,他没有尴尬。听说我哥回来了,他一声欢呼,就 去找衣服。我斜靠在门框上,看着他的屋子,真是脏, 乱,差。桌上,地上,床上全是书,报纸和脏衣服到处 撒。他推开椅子上的东西,挪出一点地方让我坐。就这 样我看到了桌上那张像。相片里,他的爸爸很潇洒,坐 在半圆扶手的椅子里,左手搂着膝盖上的他右手握着烟 斗。他的妈妈坐在另一张椅子上,抱着他的弟弟。脸上 安闲的笑,象一多莲花。他的脖子上还系着红领巾,天 真无暇的笑容,似一片明媚的春光。那是他曾经拥有的 一个温馨的家。可这些年来,人事全非。已无法再回到 从前。看着他东翻西找,好不容易在被褥下面扯出了昨 晚脱下的那件衬衫,竟毫不犹豫地将那件皱巴巴的衣服 穿在身上。我心里一阵酸楚,眼泪就快要掉下来了。我 赶紧扭头转身,装做不在乎。我始终不敢再看他。

    那以后,我们全家离开了那地方。我再也没有见到他。 曾听说他去上大学,听说他考上研究生,听说他的托福 成绩是当时上海数一数二的,听说他的英文写作水平令 洋人汗颜,听说他爸爸平反了,听说有很多姑娘喜欢他, 听说他去了美国。。。。

    一切的听说我都没有去追寻,那些依附在他身上的东西, 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因为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的他。

    1/1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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