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向皮尔斯先生问好,这一定是英文马甲的中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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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面包 于 November 06, 2010 20:33:26:

回答: 是吗?可那还是因为你照得好! 由 皮尔斯 于 November 06, 2010 12:25:49:

拜读了你的“后妻论”,认同你所说的摄影是一种艺术的再显,就要允许人家有对美感的追求和再创作。所以对于认为我的照片是“艺术摄影”的人们,肯定赞同你的观点,不管相机里看到的“景”如何,一定要注重它的‘色’:)),而且要充分发挥“艺术的主观性”,即便是夸张也要去跟毕加索划等号:))。 但对于认为我的照片是“记实摄影”的人们,就是你对“后妻”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表示“愤慨”的人群:))可能就不认同你的后妻论,因为他们更注重是“景”,而不是“色”:)。 本面包现在只处于“黑白摄影”阶段,所以既认同自然的美,更向往后期的色:)))

仔细阅读你的润色过程,受益非浅(在此顺便更正上次的错别字)尽管目前只明白45%。 其他55%主要是那些专业术语,比如说减噪,调整curve,等等还不知其所以然:)

现在急需“后妻”的是我,老霍“大老婆”还没弄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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